索引号: | 4311000018/2025-08768 | 分类: | |
发文机关: | 经开区 | 发文日期: | 2025-05-06 09: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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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梓塘片内涝及雨污分流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永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梓塘片内涝及雨污分流项目已由永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批复建设,该项目将以公开比选模式进行招标,资金来源为财政拨款和中央预算内资金。招标人为永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建设局 ,项目已具备选定招标代理机构的条件,现采用公开比选方式确定招标代理机构,组织开展招标投标活动。
2、项目概况
2.1 招标人名称:永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建设局
2.2 比选项目名称:永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梓塘片内涝及雨污分流项目
2.3 招标代理范围:永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梓塘片内涝及雨污分流项目的招标代理。
2.4 项目投资:项目总投资为13580.52万元(具体以永州经开区财政评审中心评审结论为准)。
2.5 服务周期:服务周期自签订相关服务协议至完成协议约定的招标代理工作为止。
2.6 资金来源:财政拨款和中央预算内资金。
2.7 项目建设地点:永州经开区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完成本工程招标代理的专业能力。
3.2 申请人须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登记备案或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智慧住建云平台登记备案(提供网站查询结果)。
3.3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工程建设类或工程管理类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或注册类证书(注册建造师证或注册总监理工程师证或注册建筑师证或招标师证),且为申请单位正式员工(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社保证明)。
3.4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4、比选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比选竞争并符合第3条“申请人资格要求”的招标代理机构,请于2025年5月6日至2025年5月8日8:00-17:00 (北京时间),由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法人授权委托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或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及本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到永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建设局640室获取本项目的比选文件。
5、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比选时间为2025年5月9日9时30分;
地点:永州经开区潇湘科创中心419室(开标地点)
逾期送达的或者逾期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申请文件,比选人将予以拒收。
6、比选办法
本项目比选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邀请公告在国家级永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永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建设局
地 址:永州经开区潇湘科技创新中心6楼
联系人:谭先生
电话:13100221631